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绵阳市内户籍且在江油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1日-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被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6.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2.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4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25日前在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scjiangyou.jcy.gov.cn/)及“江油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7.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和技能考试
笔试和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和技能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写作能力测试,占50分;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文字速记和计算机录入,总分50分,其中文字速记20分,计算机录入30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报考人员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技能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六、有关待遇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后续根据工作年限调增工资;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享受带薪休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相关慰问、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油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的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相关事项在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scjiangyou.jcy.gov.cn/)及“江油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816-3361024
监督举报电话:0816-326342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xls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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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http://www.scjiangyou.jcy.gov.cn/jcdt/202308/t20230811_5882040.shtml